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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,在IG發了一篇關於出差的心得

然後唯一一位來留言的,是我很喜歡的女同業

留言大意是肯定我的工作態度,然後說是她偶像

我如果再年輕個10幾歲,肯定高興到好幾天晚上睡不著

做什麼都充滿幹勁

我也很希望自己現在有這種反應,但是看到後只高興了幾秒,提不起勁來

我很想回:「可以的話,我真不想當妳偶像,我比較想當妳男朋友!」

但你知道我知道,獨眼龍也知道,不能真的PO出來,只是當炮灰而已

早在去台南發展前,就已經對她感興趣,我甚至在高雄高鐵站的許願樹寫著:「我想追XXX」

可是後來確定要去台南了,見面的機會少了,我只好放下這個念頭

誰知道只在台南待不到1年就回台北,又開始關注她

昨天我看他在健身房運動,實在很想跟她說上幾句話,就假裝找之前放在跑步機旁的鞋子走下去

離開後又故意在停車場玩手機等她走出來

我覺得這樣很變態,卻遲遲不肯發動機車離去

 

其實我心裡很清楚,根據過往的經驗,這次還是只能失敗收場

只要透露出一點意圖,很快就會被躲著,然後傳訊息都被草草結束話題

我這次也完全沒跟任何人講,甚至打聽情報也不敢

那一天總是要來的...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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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假面騎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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