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媽的!今天又出車禍!

綠燈一發動就碰一聲…….撞車了

但是我不是主要受害者,我旁邊的腿被撞斷,我沒受傷,但是我也被追撞,一被撞倒我很火大,因為我趕著去瓊斯盃會場,昨天因為摔車耽誤,今天又被撞,我脫下安全帽準備砸那個開賓士的老頭,但是另一個被撞的在哀嚎,我一看他腿八成斷了,也放棄打人的念頭。

老頭很識相叫警察,我準備牽車走人,但是………

不能動

因為警察要來拍照存證,我火氣又上來,差點要揍人,但是警察在。

結果就是,要做筆錄,就這樣從光華商場被帶到台大醫院作筆錄,警察的問話很煩,老頭的回答讓我更火光,他言談之中沒有承認自己撞人,還表明是他被撞,真的老奸巨猾,沒有直接否認自己違規,也沒有直接反駁是對方撞人,講話都講在灰色地帶。

我看了很想打他,他等於是間接暗示我們兩個有闖紅燈的嫌疑,明明就自己黃燈搶快才惹事,人老就是不中用,那樣的距離還想搶黃燈過去,最糟糕的是光華商場前面那個路段沒有攝影機。

最倒楣的事情是……….

沒帶行照還要開罰單,幹啊!

我也算是被害人耶!

臭老頭開賓士車,卻十足小氣,一點也沒有想幫人家付掛號費的樣子,我是不知道他有沒有付啦,反正他只想讓保險公司處理,跟人家父母也沒有要道歉的意思,說什麼大家都不願意這種情形發生,還對被撞的講說要堅強一點不要讓父母操心,我真的想立刻讓他躺在醫院陪人家,旁邊剛好一張空病床。

一點道歉的誠意也沒有,態度卻放的很低。

老實說,這場車禍因為我沒有受傷,和解不和解跟我無關,但是卻又無法置身事外,脫不了關係。

我實在很不想去了解後來的發展,我只知道臭老頭也應該躺在醫院的。

我的安全帽沒飛過去都是因為你撞斷人家的腿,讓我打消這念頭。

就這樣……..兩點多出車禍

什麼都弄到好已經要6點了………

錯失了可以寫新聞稿的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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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假面騎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