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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看當年還是小學生的我們年紀小小

其實精得很

小學時,GAME BOY是最紅的掌上型電玩,很多人都有買,但是敢帶來學校的人不多,有一陣子班上有個同學帶了GAME BOY來玩,後來許多人就跟進。

那時候學校哪有現在那麼開放,帶撲克牌就會出事了,何況是電動玩具,結果有一天我在下課玩的時候被老師沒收了,那時候被沒收都很憂心,因為有一種拿不回來的感覺。

幾天之後老師把我叫了過去還有另外三位同學,各發給我們一張切結書,上面的內容我還記得︰『我以後不再帶電動玩具來學校玩,如果再被抓到就沒收到學期末再還。』為了拿回GAME BOY當然是簽了下去。

那之後我就不敢再帶了,可是隔天我發現其他三位同學還是照帶,而且還用一種很不屑的眼光看我,覺得我是笨蛋沒種的樣子,大概是想說不要再被老師抓到就好,好樣的!

出了社會一定是個狠角色!

另外!老師常常把沒收的漫畫跟玩具放在教室後面的櫃子裡,都說學期末會還,可是學期末一到櫃子裡的東西早就都不見了,我一直以為老師都在騙人,結果後來我才發現,同學在被沒收的當天,就趁老師不注意的時候幹走了,順便幹走其他人的東西,但是不會還給原來的主人。

媽的!只有我一個人乖乖地等到學期末!

結果什麼屁都沒有拿到。

另外一件事情讓我見識到了社會的黑暗面,難怪人家說學校是社會的縮影,有一陣子我買了一大堆漫畫,然後都放在學校,最後以一本5元的代價租給同學,賺點零用錢花,但是有的同學很愛看我漫畫又討厭付我錢,就聯合其他同學去跟老師投訴,老師知道之後就叫我不可以用這個來賺錢,不然以後班費都交雙倍。

這下好了!財路斷了,倒楣的事情是爸媽開始不給我看漫畫全部都給我丟掉。

過沒幾天,我發現那些舉發我的同學帶了超多漫畫來學校,然後以兩本5元的代價租給同學,比較熱門的跟比較新的還比較貴勒。

那時候我明白是怎麼一回事了!


他們還煞有其事地寫了一張紙條標明出租規範︰『一天借超過兩本收5元租金。』

我看了一下之後抓到一個漏洞,就是一天只借一本,有的同學隔天借了會乖乖付錢,就我沒有,後來他們跟我要欠的租金,我說我一天借一本而已啊,他們說哪有這樣的,於是我拿了紅筆把一天這兩個字圈起來,得意的說︰『你們明明寫著天超過兩本收5元啊,又沒說會累積到隔天!』

結果我們因為這樣吵了起來,他們其中一個女生說要報告老師,我說請便看誰死得比較慘。

他們想起之前老師警告過我的話,就摸摸鼻子認了,然後又在放漫畫的箱子上寫了一張紙條,這次寫著『借兩本漫畫5元,隔日照算。』

但是沒多久他們就撐不住了,因為我到處去說之前付的錢可以要他們還,結果他們受不了又差點跟人家吵起來,老師知道以後就規定連下課都不許看漫畫。

那個時候老師說得算,不過才小學生而已….就鬥得這麼厲害…

實在是…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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