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IC14.JPG  

Logo_fe5be040-f060-4f60-9880-36f5d67ed4ff.gif

雖然我是信志的好朋友,發生這樣的事情我也很替他難過,可是說到底一切都是他自作自受。

 

當我得知她被宇潔殺死後,一點也不驚訝,只是稍感意外,是宇潔下的手。

 

我跟信志是高中同學,也是足球隊隊友,畢業後都進入師範體系,後來也在同一所學校任教。

 

高中時信志就有偏好年幼女生的傾向,他交的女朋友都國二、國三左右,甚至還有小六的。

 

他很享受被崇拜的快感,而且認為年紀小的女生比較聽話容易控制

 

我以為他成年後就沒有這個癖好,豈知他變本加厲

 

當他第一次在星巴克告訴我他跟學生發生關係是,讓我整個傻眼,原來他死性不改。

 

「那黃鶯鶯,身材哪像是未成年?比一些女同事都還有看頭。」

 

「黃鶯鶯!?她才國一耶!」

 

「國一就這樣了,以後更不得了。」

 

信志說,這些小女生,一但愛上了,就會用盡心思來取悅男朋友,包括上床這檔事,跟A片有樣學樣,包括口交,動作雖然生澀但很讓人舒服。

 

「你不怕出事嗎?」

 

「沒想過耶!反正都是自願的,她不說我不說,誰會知道?」

 

每過不了多久,我就要聽信志講這些下流事情,我情願他是在吹牛,久而久之我真的當他在吹牛。

 

只是,信志似乎有點過度沉迷在玩小女生的遊戲中,曾有學生因為發現他變心,找來當流氓的兄長扁他一頓,肋骨被打斷三根,還要了三萬元遮羞費。

 

但是這樣也不能把他打醒

 

由於他外型出眾,身材又好,又很會哄女生,要勾引女學生上床不難,就了他就膩了。

 

他開始改用「強上」的方式

 

開始喜歡那種逼人就範的快感,我質問他為什麼要這樣,他回答了一句A片裡常見到的台詞:「她們嘴巴說不要,其實身體都很老實!」

 

信志纏上宇潔時,其實都在我意料之中,宇潔真的是那種令人眼睛為之一亮的學生,別說學生了,男老師或女老師看到她都覺得漂亮。

 

只是他這次跟宇潔搞上的時間有點久,不像他以前的習慣

 

甚至宇潔畢業後,他得知人家唸附近的高中,而學校的足球隊教練又出缺後,用盡辦法也要進去。

 

果然,他持續糾纏宇潔

 

這是小良告訴我的,他以前是我班上的學生,畢業後也保持聯絡,他因為跟宇潔走得太近,被信志找藉口踢出足球隊,也知道信志在纏著宇潔,可是宇潔拜託他不要講,讓他很痛苦。

 

我曾經試著要信志放手,但他聽不進去,還一副不爽就舉發我的態度

 

氣得我在星巴克當著眾人的面打他一拳

 

只是就在我打他的隔天,小良又傳簡訊跟我說,信志午休時間開車把宇潔載出去了,我很清楚他要幹什麼。

 

我實在受不了他這種行徑,掙扎了一下午我不管證據夠不夠,先去報案舉發他再說,只是當我決定時,警方先找上我了。

 

信志出事了,在自己住處全身赤裸被插好幾刀斃命,警方很快就找到兇手,就是宇潔幹的。我為她難過,也佩服她的勇氣,因為她沒這麼做的話,信志不知道還要殘害多少未成年少女。

 

由於信志父母不在國內,由我先到現場認屍,我也順勢把過去信志跟我分享的那些經驗告訴警方,為了怕惹上麻煩,我都強調信志愛吹牛,我每次都不當一回事,而且也沒親眼見過。

 

後來我知道宇潔有這麼悲慘的一段過去,還是小良讀著宇潔寫給他的信才知道

 

宇潔在殺死信志後,到星巴克寫了封信,然後塞給隔壁座位的人,求她把信轉交給小良。

 

 

我時常去信志的墳前上香、打掃,他的父母處理完他的後事又去了國外

 

我常跟他說:「你活該,跟你說會出事你不聽!」

 

又過了一陣子,傳來宇潔上吊自殺的消息,我試著跟小良聯絡,他手機已經停話............

 

警方這次來問我,真不知道我該不該說實話...........

 

 

後記

 

如果有人注意最近台東的新聞,就會知道這次縣運,發生教練晚上擅自帶女學童回去性侵的新聞,而且還是在議會質詢時,由該區的議員向教育處長質詢才爆開來,當然記者是問不到當事人名字跟學校。

 

可是台東很小,沒三兩下就被打聽出來了,而且其實大家私下都在傳,這些事情都不是秘密,因為地廣人稀,很多人都敢亂來,結果後來新聞又報,這個教練自殺了。

 

大家推測的原因是,他不是第一次搞這種飛機,這次被爆,難保沒有其他受害人接二連三跳出來指認,而且就算這次已經以幾十萬和解,相信他也付不出這筆錢。

 

因此促成我寫這篇故事的契機,而且那篇宇潔的故事,我本來就很想多寫其他人的角度,於是就藉著這則新聞衍生下去了。

 

挑戰邁入第十天,逐漸感受到那種擠不出東西的壓力,雖然我自認那些在星巴克聽到的東西,可以夠我挑戰三十天,可是有些時在只是零碎的八卦而已,要去重組、排列成故事,還真有它的難度在。

 

其實我也是想藉這次挑戰,來訓練我寫小說的功力,我一直相信,要會寫小說,除了大量閱讀,還有就是要多寫,再來就是多讓不同的人給你建議。

 

本篇故事送上莎拉布萊曼版本的《黑色星期天》

 

夏日部落格傳說,我們明天見!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假面騎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